(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万顺瑞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之公布,内容有关收购土地的主要交易。原定于2026年7月7日或之前寄发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资料;(ii)该地块的估值报告;及(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通函」)。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6年7月24日或之前。本公告由董事会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确认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属准确完整,无误导、欺诈成分,亦无遗漏足以构成误导的事项。本公告将于刊登日起至少连续七天登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