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就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投资建设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