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明确了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和标准,要求选聘工作由审计委员会主导,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标准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0年。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信息安全管理及文件保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