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敏电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2024年12月25日、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4日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及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披露不规范、商誉减值测试不合规、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等问题。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