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