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2026 年6 月26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之澄清公告)
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公告作出澄清。由于无意文书错误,对原公告的中英文版本进行如下修订:英文标题应为“POLL RESULTS OF TH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HELD ON 26 JUNE 2026; AND NON-COMPLIANCE WITH RULES 3.10(1), 3.21, 3.25 AND 3.27A OF THE LISTING RULES”;第9项普通决议案英文表述更正为关于罢免申元庆先生担任会议主席的内容,因其存在恶意及未能公正履职;第四段首句更正为禧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点票的监票员。中文方面,标题应相应更正为“于2026年6月26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及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第3.21、第3.25及第3.27A条”;所有“股东特别大会”均应更正为“股东周年大会”;第9项决议案内容明确指出申元庆先生未将符合章程规定的议案提交大会审议;监票员委任表述同步更正。除上述澄清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须与原投票结果公告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