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发布公告,宣布对其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由原来的10.38元/股调整为10.03元/股。此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6年6月26日经年度股东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