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A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 = P0 - V,即10.38元/股减去每股派息额0.35元,调整后授予价格为10.03元/股。本次价格调整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公司薪酬委员会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