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钱爱民先生和盛丰女士为独立董事。会议召集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