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泰坦转债”的议案》。因公司股价已触发“泰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3个月内(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10月3日)不赎回该债券。此后若再次触发赎回条件,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赎回。关联董事陈宥融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