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募集资金将用于特色高压功率半导体器件及功率集成电路晶圆代工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