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I)有关(1)委任执行董事,(2)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3)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的补充资料;(II)有关股东大会之澄清;及(III)恢复买卖相关之公告)
本公告分为三部分:
(I) 补充披露了党伟杰先生、林吉先生及黄浩诚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补充资料。三位人士均已确认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过去或目前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财务或其他权益,与公司核心关连人士无联系,且无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本公告为此前公告的补充,应与其一并阅读。
(II) 澄清有关Zhang Wenlan女士于2026年6月8日召开并于6月29日举行所谓“无效股东大会”的事项。根据法律意见,Zhang在关键时间点不符合《公司条例》规定的召集会议资格,因此该会议并非依法召开,不构成本公司的有效股东大会,其所通过的罢免及委任董事等决议案均属无效,对公司及董事会无约束力。
(III) 股份自2026年7月3日上午9时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公司已申请股份自2026年7月6日上午9时起恢复在联交所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