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订立工厂建设及租赁合约之关连交易)
于2026年7月3日,兴隆翠与隆翠浙江订立工厂建设及租赁合约,兴隆翠同意租赁而隆翠浙江同意出租将在目标土地上建设的工厂,固定租期为自租赁开始日起计20年。工厂建筑面积约15,880.86平方米,预计竣工日期为2027年3月29日。建设费为人民币38,514,644.41元(含税),由兴隆翠按工程进度支付,并以最终建设费的5%作为20年固定年度租金予以抵销。隆翠浙江为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缪雪中先生的30%受控公司,因此构成本公司关连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连交易。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将确认上述金额为使用权资产。由于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本次交易所涉条款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