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薪酬制度执行,未在公司任职的发放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按职务领取薪酬。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实行递延支付和追责机制,出现重大违规可追回已发薪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