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规定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