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或相关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兼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独立性。如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需履行报告和交接义务。董事会秘书出现违规或履职不能时,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解聘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