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新敏))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彭新敏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参选,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被提名人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