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发布公告,称其持股26.89%的参股公司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马能源)的控股子公司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金港)收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豫1503破申6号],法院已于2026年6月29日裁定受理债权人许昌市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信阳金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目前已停工停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金马能源持有信阳金港70%股权,已于2025年度对其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自2026年6月30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金马能源向信阳金港提供贷款约人民币18.96亿元,其中16.06亿元设有资产抵押,将依法申报债权并主张优先受偿。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金马能源的投资,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最终财务影响尚需根据破产清算进展审慎测算,以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