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二次修订稿))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就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对业绩承诺期设置、业绩补偿安排、股份解锁条件、业绩奖励、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2027年及2028年上半年,系交易双方协商结果,符合市场惯例。部分交易对方不参与前两期补偿,但主要股东具备足够支付能力。业绩补偿覆盖比例为78.43%,相关安排可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交易方案已取消募集配套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