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芯导科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二次修订稿)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二次修订稿))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就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对业绩承诺期设置、业绩补偿安排、股份解锁条件、业绩奖励、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2027年及2028年上半年,系交易双方协商结果,符合市场惯例。部分交易对方不参与前两期补偿,但主要股东具备足够支付能力。业绩补偿覆盖比例为78.43%,相关安排可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交易方案已取消募集配套资金。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芯导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