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东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发行保荐书。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组织机构健全,盈利能力稳定,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同意保荐其可转债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