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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合控股(01662.HK):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之一般披露内容摘要

(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之一般披露)

义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62)于2026年7月2日宣布,由于银行检讨及修订信贷融资条款,借方义合工程及义合新材已确认接纳该银行发出的融资函件,提供不超过合共港币75,000,000元的信贷融资。根据融资函件,公司承诺詹先生及徐先生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总实益权益不少于51%。该银行有权在其绝对酌情权下随时终止、取消、修订融资或相关文件条款,且无需通知义务人或提供理由。该融资无固定年期,银行可随时检讨条款,并拥有凌驾性要求还款的权利,包括对潜在及或然债务要求现金弥偿。于公告日期,詹先生及其全资持有的JJ1318合计持有约39.33%股份,徐先生持有约28.88%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只要相关履约责任持续,该等披露将持续载入公司后续年度及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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