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468,750,000股,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0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30,000.00万元,用于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PVA光学薄膜项目。本次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重大变化,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