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山玻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临沂矿业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53.79%被动稀释至52.80%,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东兴持股比例由13.12%被动稀释至12.88%,均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转股所致,持股数量未变,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不影响控制权及经营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