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拟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人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