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170,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故2025年度分红采用差异化分红方式。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12,900,594股扣减回购股份后余额410,730,5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41,073,059.40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