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迪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