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