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方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有方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5.04万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拟回购注销14.8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141.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及授予价格为11.10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