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宇顺电子拟将重大资产购买中尚未支付的99,000万元交易对价付款义务转移至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奉望不可撤销地以无偿方式承接该债务,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公司将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15,000万元,其余款项由上海奉望在6个月内支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