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交建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