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闫军))
闫军声明被提名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人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