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颉茂华))
颉茂华声明被提名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人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