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就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回应深交所审核问询。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1.40亿元,用于南方总部项目、液冷温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文件说明了募投项目土地购置、基建投资、产能扩产、效益测算、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及效益未达预期的原因,并确认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已履行。项目已取得备案及环评批复,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中,实施无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