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坦与陈凌于2016年8月1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重大决策中以梅坦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因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上市满36个月,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双方于2026年6月29日确认一致行动关系自2026年7月1日起解除。解除后,梅坦持有公司21.71%股份,为第一大股东,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推荐公司多数董事,实际支配公司经营决策。陈凌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承诺不谋求控制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梅坦与陈凌变更为梅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