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
浙江沪杭甬拟通过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浙江沪杭甬为吸收合并方,镇洋发展为被吸收合并方。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等由浙江沪杭甬承继。本次换股比例为1:1.0931,已考虑相关利润分配调整。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为保护异议股东,将提供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