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公告)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布,於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三家銀行訂立三份融資協議,取得總額1,300,000,000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每筆貸款期限最長三年。新融資包括一筆7億港元及兩筆各3億港元的定期貸款。
根據新融資協議,若深業(集團)有限公司(「深業」)不再實益擁有本公司至少35%已發行股本、不再為本公司單一最大股東或不再控制董事會,或若深圳市人民政府不再直接或間接擁有深業至少51%權益,將構成違約事件。此外,針對7億港元貸款,若在貸款期間內,本公司及本集團成員公司獲股東提供的貸款本金總額低於140億港元(或等值貨幣),亦屬違約。違約將導致貸款人終止承擔責任,並要求貸款立即償還。
同日,本公司與原融資貸款人簽訂補充協議,修訂原1億美元定期貸款融資的條款,新增相同股東貸款金額低於140億港元即構成違約的條款。除上述修訂外,原融資條款維持不變。
截至公告日,深業實益持有本公司約62.33%股本(合併計算約63.19%),深圳市人民政府間接持有深業100%權益,且股東貸款總額不低於140億港元。本公司將按上市規則第13.21條於中期及年度報告中持續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