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6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56,418,586股,占总股本的49.9268%;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62名,代表有表决权A股股份6,211,724,356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63.9696%;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H股股份345,204,579股,占H股股份总数的10.0889%。会议审议的12项年度股东会议案、2项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及2项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由董事签名确认。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