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因泰慕士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泰慕士的股份比例由29.99%被动增至30.22%。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仍为广州轻工集团和广州市国资委。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且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