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其控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西川金诺化工已签署《保证合同》,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总额约为77,651.1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6.61%,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