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机汽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6年6月修订))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权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方可当选。细则同时规定了董事提名程序、投票与当选原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