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理层成员和管理人员。制度明确通过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方式实施契约化管理,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续聘或解聘依据。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比例不低于60%,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任期激励。明确解聘情形包括考核不合格、重大决策失误、安全责任事故等,并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