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行为,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明确信息报送需经审批程序,经办人员须通过保密方式传递内幕信息,禁止未经加密在公共网络传输。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提示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必要时签署保密协议,并将外部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如因泄密导致信息泄露,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违反制度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