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特定授权发行对价股份以收购目标公司 51% 股权所涉及之须予披露 及关连交易失效)
茲提述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所發佈的公告,內容涉及收購目標公司51%股權的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該交易擬根據特定授權發行對價股份。其後公司多次發出公告,延續發行股份的截止日期及延遲寄發通函。現公司宣布,由於《股權轉讓協議》的先決條件未能在最終截止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達成,該協議已失效,相關交易將不再進行。賣方與公司根據協議所承擔的所有義務即時終止,雙方互不就協議失效提出索償,但保留對先前可能違約行為的權利。董事會認為,交易失效不會對公司整體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