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阳光油砂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2012)董事会宣布,原定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将延迟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发出。该通函内容涉及根据特定授权向关连人士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偿还债务的相关事项,包括认购详情、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说明、独立董事委员会对独立股东的建议、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出具的建议书,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此次延迟是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纳入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董事会提醒,相关交易的完成须待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且可能不会最终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审慎对待股份买卖。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国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执行董事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及蒋喜娟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贺弋先生、邢广忠先生及庞珏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