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就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7,992.68万元及相关利息。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票面款7,992.68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同期一年期LPR计算至清偿日;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59万元由被告承担。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已对涉诉金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