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遵循公平公正、责权利统一、业绩导向等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挂钩,绩效薪酬不低于总额的60%,实行递延支付。公司出现亏损或业绩下滑时,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形追回已发薪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