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公司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分级审批。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发表意见,定期出具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