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华鹏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三笔《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共计7,000万元。因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石岛玻璃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第一笔1,700万元贷款于2026年6月29日到期后无法偿还,发生逾期。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若未能妥善处理,可能引发资产拍卖、账户查封、业务停滞等风险,银行可能提前收贷,公司信用评级或被下调,并需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增加财务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