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天时任负责人王安祥未经审批,擅自以海南弘天名义将合计4.66亿元的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质押担保,导致资金被划转。因该事项,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截至目前,相关诉讼案件部分已结案,其中广发银行案累计收回1.03亿元;广州银行案之一获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质押合同无效,判令返还73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但款项尚未收回;另一起1.5亿元质押案仍在审理中。公司股票暂未满足撤销ST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