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尚节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金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周祖庆和周祖伟,控制权未发生变更。